□李蓬国
近来,成都春熙路百盛购物中心户外广告大屏上,一条巨型3D蓝色仿生蛇广告引发网友热议。该广告以高仿真建模,高度复原蛇类运动形状,令不少路过的游客和网友称奇。与此一起,部分天然生成惧怕蛇类的网友,也对这类刺激性较强的视觉内容出现在富贵商业区的适宜性提出质疑。(5月17日 封面新闻)
这则户外广告引发的争议中,不少人为其生动传神的形象点赞,觉得科技感拉满。也有部分人以为应该考虑“恐蛇人士”的感触,防止让他们遭到惊吓。笔者以为,“科技感”可以带来视觉享受,但不应夹藏“恐惧感”。
从网友的反响看,支持者居多。有网友说,“多酷呀,这都接受不了?”“尽管我怕真蛇,可是我不怕这个,由于我知道它是假的”。每个人的喜恶不同,有人喜爱蛇,也有人怕蛇,乃至对明知是假的但很传神的蛇,也会有惧怕的心思。
但是,也有网友的观念较为尖利。有人戏弄 “玻璃心” 难以习惯现代社会,乃至以 “怕车就要禁行” 类比,质疑反对者的诉求。这类观念虽直观表达了对争议的情绪,却疏忽了问题的复杂性。究竟,在公共场所进行展现,需求归纳考量不同集体的感触,简略类比并不能处理实践对立。
既然是公共场所,就应该以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为首要考量根据,寻求“最大公约数”。但这并不意味着少量集体的感触可以被忽视——在保证公共利益的一起,尽可能削减对特定人群的负面影响,才是公共管理与商业活动的应有之义。
值得注重的是,实际中恐蛇集体并不在少量。在闹市区展现蛇的形象,怎样可以不考虑这部分人的感触呢?蛇在多数人的认知中的确带有必定恐惧特点,过于传神的形象设计,极有可能给灵敏人群带来惊吓,乃至引发更严峻的结果。广告商在寻求构思与作用时,明显需求将这些要素归入考量。
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人们的日子带来了许多便当和惊喜,但也要防止堕入“唯科技”误区。究竟,科技仅仅手法,但其本质是服务于人的东西。科技的“普惠性”和“普适性”应该得到注重。就上述事情而言,怎么防止“科技感”夹藏“恐惧感”,或许需求大众、商家与监管部门一起探究更优解,而非堕入各不相谋的争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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